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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20:39 来源:省民政厅 省林业局
索 引 号: 011043196/2024-15117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省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4-03-19 20:39
文   号: 鄂民政发〔2024〕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民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林业主管部门:

为全面做好2024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倡导移风易俗,主动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实现绿色、文明、平安祭扫,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祭扫悼念的传统节日,也是检验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宣传殡葬改革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点。各地民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祭扫的工作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殡葬服务机构、国有林场等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周密安排部署,高效协同配合,切实保障群众祭扫需求,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规范服务收费,坚决查处殡葬服务机构、市场商家强制捆绑消费、趁机变相涨价及兜售低俗迷信、非环保祭祀用品等行为,规范祭扫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要会同网信等部门加强对网络祭扫活动的监管,及时纠正网络祭扫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二、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管理

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坚持把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春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建立健全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预案,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平安有序。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防灭火处置等方案,组织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避险、应急处置演练,明确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制度,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整改、重实效”原则,针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点,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要严控火源管理,筑牢用火审批、巡护监控、入山检查、重点人员管理“四道防线”,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防火巡查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地要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扎实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严禁在林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周边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化移风易俗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宣传殡葬政策的有利时机,重点宣传殡葬管理、森林防火等法规政策,展示殡葬综合改革、殡葬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果,宣扬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文明祭扫、护林防火的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引领无火祭扫、鲜花祭扫新风尚。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主流媒体和影响力较大的新媒体,提高宣传覆盖面和传播力;发挥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平台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开放日”“服务体验日”及生态安葬、集体共祭等活动,举办网络微课堂、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殡葬行业,开展生命文化教育,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组织殡葬服务机构设置鲜花置换点和便民服务点,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免费鲜花祭扫服务,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紧扣清明节防火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祭扫、无火清明”宣传教育活动,注重遴选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营造“倡导文明祭扫,守护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各地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清明节祭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提升服务水平,有效便民利民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和细化工作举措,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提升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各级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保证同类殡葬用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中低价位殡葬用品足量供应。通过热线电话、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采取延长服务时间、预约、错峰、分流等方式,协调交通管制、设置临时停车场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小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几率,防止拥挤踩踏导致人员伤亡等次生灾害发生。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需求,设置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群众安全有序祭扫。要积极创新服务,开展集体共祭活动,提供在线祭扫、代客祭扫、诗歌祭扫、鲜花祭扫、追思会等不同形式的服务,方便群众寄托哀思,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弘扬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理念,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

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和值班制度,在祭扫高峰期,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和祭扫活动监测,落实日报告工作,对安全事故、重要舆情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各市州民政局于32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值班室,并于330日至47日每日14:30前以市州为单位统一上报《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于412日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森林火情“双报告”制度,安排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提前驻防,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请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信息(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联系方式),于47日前上报至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处(联系人:侯翔文、电话:13971618399、邮箱:1431333277@qq.com)。

附件(文末下载):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林业局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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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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