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咸宁

咸宁市民政局安排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2-05-09 16:23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5月份,咸宁市在全市开展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安排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信访工作,更好维护群众利益,保持民政领域安全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将条例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作学习、宣传、维护、落实的表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在第4期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基础上,进一步将条例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把准中央精神、吃透精髓要义、掌握主要内容、熟悉工作要求;组织信访干部深度研学。把条例作为信访干部定期培训的必训内容,坚持深学深思深研,确保人人熟悉、人人掌握、应知应会;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国家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条例主题知识竞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责任,将宣传条例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充分用好民政干部、双百社工、村居干部等力量,结合“党员干部下沉小区”“遍访企业解难题”“领导带案下访接访”等载体,深入包保社区、企业、乡村开展宣传活动,以张贴普法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普法宣传单、送条例上门等形式,向社会公众讲解出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引导群众树立诚信守法意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信访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坚持领导亲自带案下访接访,宣讲民政政策,倾听群众呼声,研究化解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信访问题的发生。完善信访工作台账规范管理制度,设立群众说事室,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来访有登记、咨询有记录、件件有回复。规范电话和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加强与信访人沟通联系,及时告知办理进度,按时反馈办理结果,使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处置等全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对转办给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信访件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