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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09:15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196/2024-13252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2-29 09:0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民政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省民政厅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立足民政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推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3法治建设情况

(一)坚定不移提高站位。坚持从全省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性,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抓紧抓好,2023年累计召开厅党组会议、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多次,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研究民政领域法治工作。完善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省民政法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将民政法治建设纳入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内容,在全省系统上下构建中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责任有分工的工作机制。厅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和推动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细落实。

(二)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快民政领域立法,推动出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制定《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在全省推行告知承诺制确认救助对象改革;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制定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政策文件,以及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湖北省社区公益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制定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发养老服务清单,出台《湖北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截至2023年年底,我省民政领域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件、省政府规章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53件。

(三)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民政权责清单,严格依法履行民政职责。目前,全省民政系统共有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71项。健全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决策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决策质量,2023年开展合法性审查203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地方性法规、历年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做好相关立改废释工作。集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简报推介了民政法治惠民实事经验。

(四)持续加强监管服务。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民政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从202331日起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从61日起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度落实,加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抽查检查,推进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善民政领域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件,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办理

(五)不断深化普法宣传。健全完善《湖北省民政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湖北省民政厅普法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普法责任。利用清明节、国际社工日、“六一”儿童节、“6.19”救助机构开放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开展殡葬、社会工作、婚姻、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公益慈善等民政领域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主题普法宣传;在《湖北民政》“以案说法”栏目刊载法治案例,在厅微信公众号“湖北民政”开设“政策问答”专栏、“法治民政”专页,适时推送政策解读、法治宣传短视频;落实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运用普法平台学法用法

2023年我厅推进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民政立法相对滞后、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等。

二、2024法治建设思路

2024,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环节全面发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落实《全省民政法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以推动养老、地名相关地方立法修订和《湖北省慈善条例》实施情况评估为重点,推动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立改废释”并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民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学习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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