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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的二十大精神 做改革先锋——刘宏涛

发布时间:2022-10-28 22:30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被明确在一个新的高度,其中也包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因此,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尤为关键。

一、抓同步。登记管理机关在法定权责内实现社会组织成立、年检、评估三个环节与社会组织党建的“三同步”:在成立登记的环节,社会组织要签订建立党组织的承诺书;在年检的环节,把党建纳入检查的范畴;在评估当中,提高党建工作的分值。

二、抓融合。实现社会组织机构、人员、业务与党建的融合,鼓励社会组织内部的交叉任职,无论是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还是党支部书记参与社会组织的决策,都作为评估的加分项,激发社会组织的内生动力。

三、抓服务。开展“百名党员走进百家社会组织”下基层实践活动,深入社会组织了解情况,着力在一线发现问题,倾听社会组织呼声,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助力行业协会商会纾困,为社会组织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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