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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堡垒作用 强化救助职能 凸显为民本色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和省社会救助办公室联合党支部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1-07-19 16:59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近年来,社会救助联合党支部在省民政厅党组和厅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担当作为,主动服务服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大局,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出色完成战疫战贫等重大任务中的兜底保障工作。2016年以来,省民政厅连续五年被评定为省直机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优秀”等次,2021年湖北省社会救助办公室和省民政厅驻来凤县石桥村帮扶工作队均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湖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16-2020连续五年被民政部、财政部考核评价为优秀等次;支部书记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支部部分党员被评为2018-2020年度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工作突出驻村第一书记等。支部于20197月被评为第三届“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

高站位持续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大力强化政治功能,有效提升组织力。始终对照红旗党支部标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社会救助的政治属性,推动党的社会救助事业在我省改革完善。选优配强支委一班人,设置三个党小组,有效提升组织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培育“情系群众、大爱救助、忠诚担当”特色文化,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制度机制,不断推进改革创新。落实制度做到“十个1”:每周1次自学、1次谈心谈话,每月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1次主题党日,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1次支部讲党课、1次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每年1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打造特色品牌做到“五个1”:明确1个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工作标准、制定1个“三联三增”支部工作法(联县帮带增担当、联院帮建增能力、联户帮扶增情怀)、形成1个支部、支委、党小组、党员“四体联动”党建活动组织法、培育1个“情系群众、大爱救助、忠诚担当”的支部文化、开展1个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同时,在支部内发起“创建干净整洁办公环境、营造团结和谐工作氛围”倡议书,大力提振支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按照“项目化”管理方式,制定“1+X”(1个党建重点工作项目、X个社会救助重点工作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抓党建、强引领、促业务的融合效果逐步凸显。2019年,《建设“四型支部” 保障基本生活》,被省直机关《先锋堡垒(第三辑)——湖北省直机关第三届“红旗党支部”风采录》刊载,支部供稿《脚上沾泥土 心中有重担》一文在201994日中国社会报全文刊发;201912月,支部制作《你从这里走过》《“三联三增”诠释为民情怀》,分别荣获全省第十九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三等奖、优秀奖。

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2015年以来,湖北省社会救助办公室作为省民政厅扶贫办,坚定扛起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目标,不断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方面有效衔接,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了政策性兜底保障,为我省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底,全省21.1%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2.7万人)被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稳定实现“两不愁”,为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了坚实基础。省民政厅驻村工作队连续五年被考核评定为优秀,湖北省社会救助办公室被厅党组研究作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

高效率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及时报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一系列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文件,超常建立省、市、县三级网上督导机制,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全程网上建立33万户低保对象中重病重残重点救助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联系帮扶人台账,督促落实联系帮扶人责任。简化优化审批程序。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处置困难群众求助事项,对待审批期间的低保、特困申请家庭或个人,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将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当地居民及非户籍地滞留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按急难型进行认定和救助。民政部简报以《抓重点 补断点 疏堵点 湖北省结合疫情防控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为题,刊发我省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治理有关做法。

高质量推进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重点对象监测预警机制等,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连续四年配合省纪委监委运用大数据对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漏保”“错保”等问题发生,确保了兜底保障对象更精准。截至2020年底,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平均分别达到5707/人年、10764/人年,较2015年分别增长82%124%,较好地保障了全省近200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仙桃市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失信惩戒机制试点,被民政部评为2019年社会救助领域全国十佳创新案例。2020年,武汉市武昌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机制建设和枝江市“党建+救助”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示范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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