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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1 10:33 来源:养老服务处

公办养老院在养老服务中承担着“兜底线、保基本”的重要职能。2019年8月21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部署实施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并对改造提升基础指标作出规定。2020年7月6日,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湖北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对开展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指导各地实施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公办养老院适老化水平,省民政厅委托安徽省福康通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省公办养老院适老化改造指南》,从公办养老院的出入口门厅、照护单元、起居室、公共卫生间、助浴室、公共活动区域、医疗保健室、室外景观和步道、标识牌、智能安全监护等方面提出改造思路和改造要点,为全省公办养老院适老化改造工作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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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北省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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