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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四海副厅长组织专题研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0 11:21 来源:养老服务处

新年伊始,2月18日下午,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四海召集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同志,听取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2021年推进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

自《湖北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围绕“两调整一创新”任务推进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目前,35个试点县(市、区)均出台了试点方案,仙桃市、应城市、汉川市、公安县等9个试点地区以政府名义出台方案,7个试点地区28家农村福利院实行县级直管,19个试点地区74家农村福利院开展了服务外包等运营机制改革,已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14个、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26个,部分试点地区在精神病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省试点工作还存在进展不平衡、部分县市改革方案尚未聚焦失能特困集中供养、少数试点地区改革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困难和问题。

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刘四海强调,下一步要重点围绕提升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改革,确保取得实效。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试点地区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大改革力度。二要对照改革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聚焦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县级集中照护这个首要任务推进试点,在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等方面不搞“一刀切”,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探索。要一一扎实开展试点评估,增强评估的针对性,准确掌握35个试点地区改革全面情况。三要选取试点推进较快且有一定示范效应的地方,召开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推进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好的经验做法。四要通过建立通报机制、加强督办考核等措施,强力推进试点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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