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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15 16:20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4月15日,湖北省民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9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柳望春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的务实之举。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标准落实,确保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本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一是利用国家、省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公益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湖北”“荆楚”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合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关键环节,聚焦重点内容,坚持标准要求,确保圆满完成。一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国家明确的步骤和时限,有力有序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二要聚焦整治对象。坚决做到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应打尽打,不留死角。三要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做好信息收集排查,加强分析研判,铲除滋生土壤,强化执法联动,加大扶持力度等措施,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落实。四要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责任传导、分类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五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揭披非法社会组织招摇撞骗的新特点、新形式及危害性,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六要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打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打露头、铲土壤、优环境,打防结合、双向发力、标本兼治。

会议由湖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应海主持。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外汇局、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省民政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社会组织管理处 田维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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