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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等四部门《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4 11:42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一、发文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作出了系统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2021年11月,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民202186号),对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出了安排2021年12月,我省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1〕61号),提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民政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鄂民政发〔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养老机构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实施保障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部分。明确到2023年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到“十四五”末,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养老机构监管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效能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部分。结合我省实际,从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六个方面,明确了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部门的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共同编制“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即:制定抽查事项清单,确定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建立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通过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组织实施部分。从制定方案、试点推进、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作了安排,提出各市(州)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选择至少一个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先行先试。省民政厅将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加强对文件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四)组织保障部分。提出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信息共享、做好宣传培训等三个方面保障双随机监管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要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做好信息交换和风险研判。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主动向社会展示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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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政策: 省民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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