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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组织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16 11:26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196/2024-07124 分     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1-16 11:26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全省性社会组织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省民政厅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抽查事项

2024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检查对象

全省性社会组织

三、抽查比例

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检查。

四、抽查时限

2024年3月中旬至2024年11月下旬。

五、参与部门

抽查检查工作由省民政厅执法人员独立完成。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省民政厅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六、检查内容

(一)社会团体

1.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法人治理及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是否按期依法换届,理事会重大决策表决及执行情况,有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等。

3.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协会公示的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性情况。

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及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情况。

6.实施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等公益责任履行情况。

7.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及监管情况。

8.举办节庆、论坛、展览、公演等重大活动报告情况。

9.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

10.开展涉外活动及报批情况。

11.年检、抽查、审计等登记管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2.违规开展评选评奖工作情况。

13.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情况。

1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基础条件是否完备,包括法人资格、章程、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情况。

3.法人治理是否完善,包括组织机构、重大事项决策、人力资源、资产财务、档案证章等运作和管理等情况。

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公示的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

责人一致性情况,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性情况。

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及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情况。

6.公益活动与诚信建设是否合规,包括公益活动、提供服务、披露信息等有关情况。

7.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

8.重大活动报告及开展涉外活动、接收境外捐赠情况。

9.实施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等公益责任履行情况。

10.年检、抽查、审计“非营利性”专项整治等登记管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1.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七、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上门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现场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

(二)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检查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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