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96/2023-01870 | 分     类: | 社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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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16:00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关于拟撤销湖北省杂文学会等10家社会团体的公告 |
经调查,湖北省杂文学会等10家社会团体(详见附件)存在两年及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情况,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10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上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以上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上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联系部门: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27-50657113、50657112
湖北省民政厅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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