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96/2019-40669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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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15-08-11 16:35 |
文   号: | 鄂民政函〔2015〕31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建设钟祥市大明山陵园的批复 |
荆门市民政局:
转来《关于在钟祥市盘石岭林场建设大明山陵园的请示》(荆民政文〔2015〕28号)收悉。鉴于钟祥市政府决定在盘石岭林场偏远边缘地带建设集生态观光、旅游休闲于一体的生态文化礼葬陵园,经研究,同意在盘石岭林场梅子铺分场4号小班建设大明山陵园,占地面积100亩。 请你局加强对该陵园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墓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范围、林地使用方案和政府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进行建设,力争建成以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为特点的多种节地生态葬陵园,同时按照不少于占地总面积的10%设立公益性墓区,努力促进全市殡葬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 湖北省民政厅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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