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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适龄孤儿免费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7 15:07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196/2019-40675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4-05-07 15:07
文   号: 鄂民政函〔2014〕17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适龄孤儿免费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1]2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省厅决定2014年秋季继续在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开展适龄孤儿免费学历教育。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班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18岁左右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孤儿)。适度面向低保对象招生。

  学制:3年。

  开设专业:(1)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2)会计;(3)康复技术。

  开学时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招生名额:80人。

  报名方式:730日前在孤儿工作QQ群(群号231482766共享区下载报名表,逐项填写后报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孤儿教育中心。

  报名截止时间:额满为止。

  学习费用:孤儿学习所需各项费用(学费、书费、住宿费、生活必需品等费用)从省民政厅安排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解决,并适当发放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低保对象报名就读的,视情况给予一定资助。

  二、普通大专班

  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高考、高职统考和技能考试的任一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公布的最低录取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成年孤儿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第一志愿填报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可确保录取。

  学制:3年。

  专业:在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开设的高职专业中自选。

  开学时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招生名额:不限。

  报名方式:同前。

  学习费用:普通大专班孤儿可享受每年10000元的福彩助学金资助,其中包括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生活补助。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楚芳 张 娟 

  联系电话:027-87564624

  孤儿工作QQ群:231482766

  附件:2014年秋季孤儿免费学历教育报名表

  

 

 

湖北省民政厅

20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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