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96/2019-40620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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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13-08-29 16:28 |
文   号: | 鄂民政函〔2013〕279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关于认定武汉启威假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具备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的批复 |
武汉启威假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收悉。依据民政部《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9号)规定,通过对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专用设备、工具及场所进行认真审查和现场核实,我厅认为,你单位符合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条件,具备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
特此批复。
湖北省民政厅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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