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96/2019-40601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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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13-08-28 15:44 |
文   号: | 鄂民政函〔2013〕267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兴建团风羲龙人文生态陵园的预批复 |
黄冈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设团风羲龙人文生态陵园的请示》(黄民文〔2013〕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团风县回龙山镇林家大湾村、方高坪镇汤铺岭村、马槽庙镇薛坳村三村结合部兴建团风羲龙人文生态陵园,占地面积612亩。
请你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墓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划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工期建设,待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完毕后,我厅再予正式批复。本批复有效期2年。
湖北省民政厅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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