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96/2019-40652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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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12-05-17 09:53 |
文   号: | 鄂民政函〔2012〕212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关于认定武汉市济世假肢矫形器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的批复 |
武汉市济世假肢矫形器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收悉。依据民政部《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9号)规定,通过对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专用设备、工具及场所进行认真审查和现场核实,我厅认为,你单位符合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条件,具备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
此复。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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