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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性社会团体“小金库”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7 14:52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196/2019-40609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1-05-27 14:52
文   号: 鄂民政函〔2011〕15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关于转发《全国性社会团体“小金库”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各全省性社团、基金会:

   现将湖北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全国性社会团体小金库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治金发[2011]3号)和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小金库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治金[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各社团和基金会要组织理事会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附件:湖北省和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全国性社会团体小金库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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