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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04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0 16:00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196/2023-19053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3-07-20 09:3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0427号建议的答复

胡云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427号《关于创新社区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中提出要“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上有新的创新”,切中当前养老服务发展主题,很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建设性,现答复如下: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我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点面结合的思路,着力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试点示范,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探索形成了社区养老院、“互联网+养老”、老年幸福食堂、“家庭养老床位”等多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社区居家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一、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各地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拿出一部分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用于发展服务业的资金要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重点倾斜,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要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给予支持。省民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出台《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与管理工作,推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省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对各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给予支持。2021-2023年,省财政统筹安排2.6亿元,共支持建设260个街道(乡镇)新建或改造一批集24小时照料、日间托养、康复训练、居家上门、助餐助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8.5%。指导各地通过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运营补贴制度、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方式,逐步完善长效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其中武汉市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已提高到每家15(9)万元,运营补贴标准为10(5)万元/个/年,为全省最高补贴标准。此外,宜昌市对新建或利用自有产权改扩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照竣工决算投资和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总额的70%予以补贴,最高补助额可达150万元。

二、持续推进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创新和模式创建

近年来,我省按照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协调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社区养老各类改革试点,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养老从机构走向社区,由点到面建立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6年以来,我省武汉、宜昌、黄石、咸宁、荆门、孝感、襄阳、荆州、黄冈9市先后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累计争取国家试点补助资金2.12亿元。试点地区在优化社区养老有效供给、推进社会化运营、激发社会投资、推动智慧养老等方面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探索有益经验。武汉市“虚实互通、家院互融、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咸宁市“四种模式‘破解农村养老难题’”获选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二是探索在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等地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试点。武汉市运用互联网打通“虚拟网络与实体服务、家庭养老与机构上门服务”之间的时空界限,建成13个区级统分结合信息平台、326个中心辐射和社区嵌入式“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整合护理、家政、餐饮等服务主体2100余家,推动老人急需的“三助一护”(助餐、助医、助洁和远程照护)服务覆盖中心城区100%以上的街道,目前已累计开展“三助一护”服务600余万人次,打造了便捷高效的“家庭养老院”,受到全国政协何维副主席等国家有关领导和部门充分肯定,相关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作为典型案例推广。三是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就是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运用智慧养老信息技术,对有失能老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供专业护理、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接受“类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并大幅降低服务成本,缓解家庭养老难题。武汉市作为民政部、财政部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单位,获批试点资金5767万元,着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目前已新增家庭养老床位5752张,提供上门服务13720人次。襄阳市、咸宁市获批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争取试点资金6333万元,2023年底将新建家庭养老床位5757张,开展上门服务11515人次。近日,宜昌、十堰已入选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获批试点资金6114万元,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558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1116人次。省民政厅同步在26个县(市、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省级试点将新增家庭养老床位2500张。四是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制定《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坚持共同缔造和“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原则,支持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鼓励和引导社会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目前,全省老年幸福食堂总数达到1380个,有效解决老年人就餐困难。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持续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改革试点和模式创新,着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

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养老服务工作!

湖北省民政厅

2023年7月20日


20230427_关于创新社区治理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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