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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15:48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196/2022-08885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2-03-18 15:48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民政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推动新时代湖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8次厅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厅党组会先后19次研究民政法治工作,审议民政领域有关法规草案、政策文件,推动解决民政领域法治问题。二是开展专题研究。厅党组专题学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省民政系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按程序按规章制度办事,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立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维护民政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三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制定了省民政厅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政法治建设纳入综治责任书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法制度,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确保了法治建设任务落细落实。

二、大力推进民政立法、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一是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立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推进《湖北省慈善条例》立法,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申报将3件法规规章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了32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清文件”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外商投资、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累计清理民政业务领域地方性法规8件、省政府规章8件、省委党内规范性文件11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厅规范性文件162件,建议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废止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配合省司法厅开展了民政业务领域省政府规章中罚款事项清理,梳理出设定罚款事项规章4件、8项,建议取消1项。三是严格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省民政厅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下发《关于严格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制度的通知》,累计完成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答复、信访答复、合同及招标文件等合法性审查245件。及时开展文件报备工作,报备历年来冠经省政府同意的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5件和2021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党内规范性文件3件。

三、服务民政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省民政厅“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加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审核确认涉及省民政厅的湖北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清单、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系统梳理了省民政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行政备案事项等。二是大力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大力压减审批时限,提升法定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深度。大力精简审批材料,“硬减”比例达4.88%。优化减少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数量,将原来的21张表格优化为8张,压缩率达62%。三是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完成3个国垂系统对接工作,推进2个高频查询事项接入“鄂汇办”APP。大力推进“一事联办”,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开养老院“一事联办”主题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方案》,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印发《“居民身故一件事”主题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方案》,试点经验正向全省推广。探索推进“全国(省)通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等6个事项实现“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等3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指导武汉市开展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试点。

四、持续规范民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印发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措施15条,组织排查重点对象15.95万人,将1.96万人纳入救助范围,解决政策问题2184个、个案问题679个,我省有关做法被民政部编发简报推广。开展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全量核查2018年以来“单次发放金额较高”、“发放姓名与银行账户姓名不一致”等问题,形成资金发放台账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一致、财政部门与代发银行一致、应发对象姓名与实发账户姓名一致的三方制约机制。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领域“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全省915个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收费减轻会员企业负担1.22亿元,惠及企业34556个。会同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全省抽查行业协会商会757家,规范384家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查处15家。三是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联合19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省收集非法社会组织问题线索305条,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28批次74家,取缔13家,劝散154家,引导登记37家。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清查“僵尸型”社会组织3474家。四是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经省政府批准印发了《湖北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有序推进全省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五是多形式强化行政执法效果。组织做好厅机关26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考试工作。开展2021年度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加强民政执法监督,稳步提高民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民政普法力度,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积极面向民政对象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六一”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民政普法活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宣传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在鄂州市举办了全省“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抓好民政干部普法。举办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宣介推广民政法治先进经验,开展民政法规制度、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落实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邀请省委党校教授来厅作行政处罚法讲座。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治书籍、运用普法平台学法用法,参加省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和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组织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三是认真做好民政信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聘请1名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化解重要疑难信访问题。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办理一审、二审行政应诉案件9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胜诉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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