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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16:21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196/2019-41249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9-02-18 16:21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民政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省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推进新时代湖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切实提升抓好民政法治建设的政治站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2018年,省民政厅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先后组织6次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先后7次专题部署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困难和问题。印发了《2018年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18年全省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三)加大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力度。将民政法治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履职尽责考核范围,落实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述法制度,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18年第三季度对全省民政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把好决策程序关口,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研究五个必经步骤。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湖北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2018年出台的《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报送工作。 

  (三)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民政部门证明事项23项,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政部门取消证明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完成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的“一张网”对接工作,新增加备案在线办理功能,实现社会组织、婚姻信息、社会救助信息的数据交换共享工作。 

  (四)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聘请湖北鹏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湖北立丰律师所合伙人律师为我厅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三、加大民政行政执法力度 

  (一)依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会同省公安厅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组织专项行动协同机制,分三批公开了18个涉嫌非法组织。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将91家组织列入涉嫌非法组织名录,取缔23家非法组织。 

  (二)依法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完成国务院大督查、省委巡视、省纪委大数据比对、专项审计反馈的问题以及各级民政部门日常监管、群众投诉举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清退违规享受低保对象、追缴资金和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 

  (三)依法开展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公墓建设管理为重点,在全省部署开展2016-2017年度公墓检查工作和殡葬服务机构自查整改工作,实现了全省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公墓检查全覆盖。 

  (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履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严格规范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各地通过候选人联审机制排除不符合村(社区)“两委”条件的候选人。 

  (五)多形式强化行政执法效果。开展2018年度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并将评查结果在全省民政系统进行通报。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将2018年的27件行政处罚案卷和5件新出台的民政法规规章及时录入“两法衔接”数据平台。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应诉案件3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厅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人旁听省民政厅行政管理行为诉讼案庭审活动。 

  (二)加强信访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了重信重访事项集中化解攻坚活动,做好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工作。继续聘请1名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化解重要疑难信访问题。 

  (三)全面推进民政政务公开。建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台账,审核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0余件,电话咨询80余条次,回复满意率达100%。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共发布行政审批事项23件、民政法律法规6件、政策解读12件。 

  五、全面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印发了《省民政厅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方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两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研学,厅机关各直属支部开展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建设法治民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先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组织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2次,开展了“我与宪法”专题征文活动。 

  (二)多种形式开展民政法治教育培训。先后举办法治宣传员培训暨“法治道德能力”专题讲座和基层民政干部法治民政建设专题讲座。组织全厅127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第十二届全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累计举办民政政策法规培训班35期,培训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5155人。分两批次对拟晋升职级的92名公务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制订了《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印制了《省民政厅“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在《湖北民政》杂志和厅门户网站开辟“以案说法”、“政策解读”等专栏,加强民政执法案例分析研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民政执法典型案例。 

  六、加大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力度 

  (一)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法治主题宣传月(周、日)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在汉口火车站站前广场开展民政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会同省司法厅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我省37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广大村(居)民行使民主权利。全省23065个村普遍建立村务公开栏,将国家法规政策作为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利用远程教育信息网络开展法律宣教。开展“送法进社会组织”活动,为社会组织负责人授课。开展“送法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委托湖北彰卓律师事务所先后赴荆门、襄阳、咸宁、黄石、黄冈等5市开展法治巡回宣讲活动。 

  2019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把民政法治工作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良法善治对民政工作的规范、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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