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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9 15:35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196/2019-41245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7-03-09 15:3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民政厅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了《省民政厅关于<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鄂民政函〔2017106号)(以下简称《通知》),将《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10个发展指标和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单位。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以《规划》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好与《规划》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状况的数据信息和监测体系,做好《规划》执行情况的定期监测和评估。省厅将建立主要指标动态监测和考核制度,每年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规划财务处)

   附件:《省民政厅关于<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鄂民政函〔2017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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